中文域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益
扫码关注我们
“点、线、面”结合,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3-08-16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4628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3、74号令公布以来,省特检院迅速响应,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截至8月14日,全院派出12764人次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开展宣传和督导,督促8094家使用单位、生产单位落实两个规定,已有4047家使用单位符合要求。

持续营造宣传氛围。业务大厅滚动播报、窗口人员主动介绍宣传相关内容。短信平台推送二十余万条宣传信息。“致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一封信”随同检验报告一并寄送使用单位,累计已发放一万五千多份。

“点”上布局,务求深入。以“重点企业特别走访宣传、专题培训+一般企业检验现场宣传、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两个规定”微信群,第一时间为企业答疑解惑,帮扶企业分析查找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线”上延伸,务求实效。联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地市电梯行业协会等开展“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为企业宣讲、赠送73号令、74号令部门规章单行本、发放配套文件参考模板、邀请企业签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面”上覆盖,务求优质。开展“特种设备三类人员在线填报教程及问题解答”培训。结合业务工作,现场督促指导使用单位完成系统平台上报。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双重预防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技术检查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分享到: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
培训报名:0591-87843691 作业人员领证窗口:0591-87818105 报检热线:968829 值班电话:0591-88700799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邮编:350008
闽ICP备05000049号-1 | 闽ICP备05000049号-4 | 闽公网安备:35010402351481 | 技术支持:福州家道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