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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门户网站升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7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4201


为确保我院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得到及时响应,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门户网站升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地点和维护周期

1.服务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维护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定期维护敏感词库,每月为招标人提供敏感词并对全网站内容进行审查,对网页(官网、分院及三个国家中心和一个工作组)发布的内容实时监测、实现合规性审核,包括错别字、敏感信息、禁用信息等进行校验预警、检查错误并标示,服务期内招标人若有新增网页,也需开展实时监测和合规性审核。检查情况需形成报告,按月提交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2.每月对发布信息新闻报道量进行统计(统计各部门发布的新闻报道数量和作者),并对网页(官网、分院及三个国家中心和一个工作组)栏目模块内容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服务期内招标人若有新增网页,也需进行检查。检查情况需形成报告,按月提交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3.根据实际需求增设、更改、删除弹窗、漂浮窗、首页横幅;增设、更改、删除栏目模块,并设计专题专栏图片;对网站图片、文字、局部色彩、图标等进行修改或更换;对部分板块的局部色彩、图标等进行修改或更换,对部分板块的局部框架进行调整等,均不限次数且需在提交需求后2个日历日内完成。

4.开展日常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供重要时期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等服务;及时根据已发现软件安全漏洞,制定系统安全策略及各类应急预案;每月针对网站进行日常巡检工作,并出具月度巡检报告,按季度提交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5.配合招标人完成等保2.0二级等保测评及相关整改工作。

(三)运维要求

1.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2.特殊情况下的现场值班服务:遇有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中标方应主动提前提供值班工程师名单及联系电话,做到客户呼叫即时响应并及时到达客户现场,给予现场技术支持与协助。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省特检院所有。

2.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应提供二次开发源码及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3.中标人提供给省特检院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七、保密条款

在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现有信息系统具体情况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后,中标方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组将核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文档资料等材料,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九、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中标人通过验收后,向招标人出具合同金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3.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承诺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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