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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省专用车中心电驱动系统试验室改造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115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省专用车中心电驱动系统试验室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内容:

(1)图纸(详见附件7),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8)。

(2)中标人在采购人最终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3.总控制价:299577元。

4.报价及结算要求:

(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含税)

(2)本项目不要求填报《详细报价书》。

(3)本项目结算单价=招标控制各单价*(1-中标下浮率%)。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项目实施期间不作调整,工程量则需按实际实施数量结算,清单中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大于或小于本清单中数量,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总控制价。中标方不得以工程量的变化作为索赔或变更调整依据。

(4)本项目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应包含了本项目清单中安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机械租赁费用、机械进出场、企业管理费、税费、质保期间质保费用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他因素进行报价,中标单位在竣工结算时,不得更改结算单价。

(3)本项目中标方应按设计图及清单内容完成所需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省专用车中心电驱动系统试验室改造工程项目等。清单外所实施的项目则参考以下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单价:

① 参考造价站发布的施工当月信息价中的材料综合单价。

② 若没有信息价的则参考周边项目有此项做法的单价。

③ 通过对市场进行询价确定结算单价。

注:清单内外项目合计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总控制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询价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询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询价项目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评标办法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询价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询价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中标人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

3.本询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询价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五、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询价人有权取消合同。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开展服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和询价人原因外,不能按时开展的,工期每延误1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30%,则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询价人相应损失。

六、验收和付款方式

1.交付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进场时间起60个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交付条件:满足验收要求。

5.付款方式:

(1)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开具实际发生金额全额的增值税发票,询价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发生金额总额的97%;

(2)通过验收后一年后,询价人向中标人支付实际发生金额总额的3%。

七、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证明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1.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与附件3保持一致)

1.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与附件4保持一致)

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与附件5保持一致)

1.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6,如为法人本人参加,可不附)。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一致)。

十、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506综合室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7号

3.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7-2260378

4.监督电话:0597-2260369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docx

附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docx

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docx

附件6:授权书.docx

附件7:图纸.zip

附件8:工程量清单.zip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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