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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特检院长龙式洗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035


为满足我院食堂日常工作实际需求,需采购长龙式洗碗机,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长龙式洗碗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9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相关经营范围需涵盖设备销售等)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享受价格减免15%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与附件1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3.采购标的:长龙式洗碗机1套。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洗涤缸数≥1个,洗涤程序≥2个,烘干程序≥1个;

2.机器传送带速度无极变速可调,最大速度≥2.75米/分钟;洗涤能力2000-3500碟/小时(6寸)及以上;

3.由进端区、主洗区、双漂洗区、烘干区、出口区组成5个部分组成;机器采用模块化设计,尺寸≥4000*1000*2100(因场地有限,大于此尺寸的设备需到现场勘察);网带要求斜插式;机器最大清洗高度≥420mm,传送网带宽度≥520mm,机器最大宽度≥1000mm;

4.机器总功率≤61kw;漂洗耗水量≤350-400升/小时;进水压力≥0.15-0.4mpa;

5.主洗区由不少于4根的上洗涤臂和不少于4根的下洗涤臂组成,每根喷淋管为不锈钢圆管,管径为38mm±0.5mm,使用55—60℃的循环水在高压下清洗污渍;高温漂洗区由上下各不少于2根的漂洗臂组成,使用82—95℃的高温清水进行消毒;洗涤臂采用内凹8字形喷嘴,保证360°喷淋无死角;

6.水箱加热功率≥9kw,漂洗加热功率≥36kw,清洗水泵功率≥1.5kw,漂洗水泵功率≥0.11kw,烘干加热功率≥18kw;传送电机功率≥0.4kw;

7.预漂洗区配置旋转分离器、机器漂洗区设有反虹吸装置;

8.机器配置热能回收系统;

9.烘干系统采用高压风机的压缩风,将远红外干烧加热器散发的高温作用在餐具上达到高温烘干的效果,吸风口将多余的热量和新风回收再循环使用;

10.出口区末端配置限位开关、出端传送电机设有过载保护装置。

(三)质量要求

★1.所投洗碗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洗碗机板材通过GB/T11170-2008不锈钢检测的依据,其中化学成分C≤0.08%,S≤0.030%,Si≤1.00%,Mn≤2.0%,P≤0.045%,17.50%≤Cr≤20.00%,7.50%≤Ni≤11.00%。(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

★2.所投洗碗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洗碗机洗出后餐具通过GB4789.10-2016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的依据,其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

(四)其他要求

1.保修期:3年。

2.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在最终安装时如有发生对现场建筑产生破坏的情况,中标人应负责修缮直至恢复如初。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中标人应保证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未能按时送货的,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若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送货延误的,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七、验收方式

中标人完成供货后向招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如不通过,中标人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通过项目验收后向招标人出具合同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以便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减免(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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