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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办公楼外墙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107


因我院办公楼外墙需保洁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办公楼外墙保洁服务项目。(包含综合实验楼,检测车间,门卫、泵房的外墙保洁,总面积约7449㎡)

二、招标控制价

521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交货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建筑物清洁服务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五、报价须知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所提供服务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物料损耗、设备折旧费用、人员设备运输费用、现场清理复原费用、垃圾清理、增值税在内的各项税费、管理费、保险费等)。

六、评标方式

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二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在符合我院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保洁要求

1.保洁工作时不得使用含腐蚀性的化学溶剂进行清洗,不得使用钢丝球等硬物进行擦洗,清洗后无划痕。

2.保洁工作时清洗剂不得随意喷洒,谨防喷溅到已种植的苗木草皮等造成损毁,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招标人可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其他合理的保洁标准。

(二)保洁标准

外墙门窗、百叶、栏杆、线条、外墙涂料、外墙石材、外墙铝板、玻璃幕墙、露台、雨披、灯光字、管道等表层干净无污垢。

(三)人员要求

派驻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提供高空作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人员应遵守招标人单位相关制度。

(四)现场勘察

投标人必须到我院进行现场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应认真评估现场情况,有能力完成项目并愿意接受我院控制价的投标人请进行评估核算报价。(现场勘察后需签署勘察确认表)

1.现场勘察时间:

2024年5月8日10:00-11:00(北京时间)

2.现场勘察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

3.联系电话:0593-2860600

备注:以上现场勘察时间为投标人统一现场勘察时间,提前或超出时间,招标人有权不予勘察现场。

(五)工期及安全管理要求

1.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

2.中标人需做好安全防护和管理,对项目全过程安全负全部责任,如若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原建筑造成损坏需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

八、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应按已确认的现场进行保洁服务,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不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误1工作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三)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九、验收方式

中标人完成外墙保洁服务后,向招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如验收不通过,招标人说明不通过原因,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进行验收。整改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全责。

十、付款方式

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开具含税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价单(附件1)。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

(四)现场勘察确认表(附件3)。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上内容,若有缺失或者虚假响应,予以废标处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里,以上(一)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投标材料递交要求

1. 通过现场送达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进行投标,请做好投标文件标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当作废标处理。

2.采用快递寄送投标文件还应当主动向招标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相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613室)。

十三、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60600
    监督电话:0593-2885708


附件1 报价单.xls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 现场勘察确认表.doc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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