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为跨地(市)不跨省长输管道使用登记以下5种办事情况共用表格:
1、新申请(新建、扩建、改建)
2、新申请(已在用)
3、更名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
5、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数量、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
附件下载: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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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特安处 发布时间:2009-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