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检
省特检院关于落实“八不”行为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3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753

全体干部职工: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风尚,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进 “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我们向广大职工干部发出如下通知:

一、安全出行不违规。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提倡文明出行。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二、垃圾分类不落地。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提倡清洁城市从我做起。号召民众自觉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高空抛物,积极参与道路、社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

三、节俭用餐不浪费。深化节约节能行动,提倡市民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文明用餐。推行“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合理点餐、抵制浪费”的消费理念,在每张餐桌上放置节约用餐提示牌,真正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红白喜事不奢办。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提倡树立崇尚节俭的文明新风。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宣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努力形成移风易俗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浓厚氛围。

五、言谈举止不粗俗。深化遵德守礼行动,提倡行为举止文明谦让。自觉做到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不恶语相向,不无理取闹,远离不文明行为。

六、文明上网不低俗。深化净化网络环境行动,提倡传播格调高雅的先进文化,反对低级媚俗,弘扬社会正气。不传信谣言,不破坏网络秩序,不沉溺虚拟空间。

七、旅游观光不任性深化文明旅游行动,提倡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在旅游活动中注意文明形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排队遵守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喧哗,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在出国(境)旅游中不损害国家形象。

八、经济生活不失信。深化诚实守信行动,提倡诚信为本。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电信诈骗、合同违法、制假售假、虚假广告等不良现象和失信行为,重点整治失信被执行人,大力推广诚信商店、诚信一条街、诚信驿站,营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良好社会环境。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城市最美的名片;文明需要有力引领,文明更需要广泛传播;文明是城市的风景,创建文明城市关系你我他,惠及千万家;推行“八不”行为,争做文明公民,我们一起倡导,共同参与。


省特检院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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