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938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等要求,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告。

      附件:附件:2023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pdf

分享到:
版权所有: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设备用机器人分技术委员会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 邮政编码: 350008 | 联系电话: 0591-88700697 | 电子邮箱: TC591SC1@163.com
闽ICP备05000049号-2 | 技术支持:福州家道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