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特种机器人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626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特种机器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的精神,以及标准制修订“需求导向,急用先行”的原则,按照指南中关于特种机器人标准体系的分类,现结合特种极限机器人、康复辅助机器人、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机器人、水下机器人、军用和警用机器人、电力机器人、石油化工机器人、矿业机器人、建筑机器人、物流机器人、安防机器人、清洁机器人、医疗服务机器人,以及其他非结构和非家用机器人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和产业现状,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8年度特种机器人领域国家标准项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重点

1.  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

2. 紧密围绕国家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

3.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有关特种机器人的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

4.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提出的有关特种机器人中的工业基础、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标准项目;

5. 《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以及国际产能合作所需国家标准的外文版,支持中国产品、技术、装备走出去的外文版项目。鼓励重点领域标准中外文同步制定。

二、   立项要求

1. 请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建议书(见附件123)和标准草案于截止日期前报秘书处。

2. 国家标准项目制修订周期应控制在24个月之内(从下达计划至完成报批)。超过24个月的项目建议先期开展预研工作,完善标准草案后再行申报。

三、立项安排

       工作组在收到标准项目计划申请后,将对标准项目计划进行格式审查,并邀请部分专家集中讨论标准项目计划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获选项目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平台上征集全体委员的意见,投票同意率在75%以上将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批申报国家标准计划。

1. 征集截止日期:2018331

2. 立项工作咨询:张苹(电话 010-88301709, 手机: 13671146095  Emailpingzhang@yeah.net);

3. 联系人

孙良艳(电话:0591-8870052218859101962 ,Email:121934985@qq.com)。

李芳时(电话:010-8830122413066767436,Email:li_fangshi@163.com)。


附件:

附件1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3 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项目建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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