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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特检院南平分院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6004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因基建档案、文书档案、检验报告整理工作需要,需采购档案整理服务,欢迎各潜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竞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南平分院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3.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档案整理相关经营范围);

2.提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三、十条文件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价格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整理内容

省特检院南平分院基建项目(已竣工)档案约400卷;2023年度省特检院南平分院文书档案约420件;检验报告约15000份。

(二)整理要求

1.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进行整理;

2.根据《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进行目录著录;

3.中标人指派专员、自带整理加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到招标人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文书档案整理加工服务;

4.中标人整理档案过程中应按档案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打码、注入目录、制作备考、装订制作封面,脊背、制作案卷目录等;

5.中标人在档案整理制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六、中标人责任

1.在约定期限内为招标人提供档案整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档案进行专业、规范的整理,并对整理质量负责,所有使用材料及格式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负责对档案整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承担对档案整理期间出现的档案内容泄密责任;

3.不准用招标人档案库的内容在市面上做商业演示,以免发生泄密事件,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将加工现场非中标人的办公用品携带外出,如必须携带物品,应事先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5.遵守招标人对加工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带领外单位人员到现场参观;

6.对于涉密案卷、材料等的整理加工,中标人要最大限度地缩小涉密操作人员范围,安排骨干进行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7.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场所整理档案,不得将档案自行带出和丢弃,重复或无归档价值文件需告知招标人处理,并统一堆放在指定地点,中标人不得擅自处置。严禁将与客户相关的资料、进行复制带离加工现场。

七、验收方式

中标人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后向招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对整理完成的档案进行验收,验收如不通过,中标人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

2.项目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开具结算金额全额的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的费用。

九、保密要求

1.中标人在档案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保密法》和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保守机密、不得复制、传播招标人档案的内容、且不得将档案材料外带;

2.中标人在档案服务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招标人的文件材料,不得遗失;凡属不归档的文件应收拢归并,待工作结束后,交还招标人自行处理。

十、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资格文件

1.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档案整理服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提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未提供以上资格文件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603室;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万辉路66号 邮编:354200;

3.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34636;

4.监督电话:0599-8867116;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项目不建议采用快递送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快递送投标文件,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 报价单.xls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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