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因检验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仪器设备。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1.资格审查与评标
1.1投标人资格
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单位授权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④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信用中国记录查询结果(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我院同意不得转包。
1.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台)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安全阀离线校验台 |
1 |
18.5 |
32.1 |
32.1 |
否 |
2 |
库仑测硫仪 |
1 |
13.6 |
否 |
1.3评标方法和标准
1.3.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2评标标准
1.3.2.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3.2.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F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000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技术性能和功能(含产品佐证材料) |
60.000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2.1章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包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0分。其中:(1)标注“★”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共1项)不允许偏离,若有负偏离的,则视为技术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共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4.8分;(3)未标注“★”、“▲”的技术参数(共17项),以每个项号为一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4分;正偏离不加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000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业绩 |
3 |
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结果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结果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项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采购人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销售业绩项目的证明文件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
售后服务承诺情况 |
2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及免费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备)、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免费质保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提供维护响应计划、免费质保期满后的维护承诺和收费办法的得1分;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得0.5分;③提供售后人员配备清单的得0.5分;本项评分可累加得分,最多得2分,提供的方案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免费质保期 |
3 |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免费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0分,满分3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培训方案 |
2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设备上应用及维护人员设备维护、排除一般故障进行培训等方案情况【技术培训方案及内容包括但不限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等。】情况进行评议:①提供培训人员配备清单的得0.5分;②提供培训目标、并对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共五个环节的培训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得1.5分;本项评分可累加得分,最多得2分,提供的方案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3.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1.3.3.1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1.3.3.2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1.3.3.3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2.招标内容及要求
2.1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1.1技术参数要求:
品目号 |
名称 |
序号 |
技术指标性能要求(含功能和技术参数) |
1 |
安全阀离线校验台 |
1.1 |
★气液双系统校验,两套系统相互独立,管路互不串联,且均可独立完成校验工作。 |
1.2 |
▲气压校验工位需能校验DN400mm及以下的法兰安全阀、DN80mm及以下的公制和英制外螺纹安全阀、DN25mm及以下内螺纹安全阀(接头详见配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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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液压校验工位需适配DN80mm及以下外螺纹安全阀(接头详见配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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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气压校验开启压力不小于40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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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液体介质可校验开启压力不小于48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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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校验介质需适应压缩空气、氮气、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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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控制台配置不少于双排10只(每排5只)0.4级精密压力表(精密压力表见配置清单),且操作面板安装高、低压气源压力表各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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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校验设备主要承压部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或紫铜管路、不锈钢针型阀(带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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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采用高压液压系统夹紧,夹紧力可以人为设置,并且夹紧系统运行中夹紧力到达设定值上限后能够自动停止,有夹紧自动停止的安全保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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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气压校验工位与液压校验工位需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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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库仑测硫仪 |
1.1 |
单次最大放样个数≥25个 |
1.2 |
测硫分辨率: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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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测硫范围:0.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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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测试时间≤6min/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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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当全硫含量<1%时,最大允许误差±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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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当全硫含量<1%时,重复性(标准差)≤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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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控温精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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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测硫仪电源各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20M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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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燃烧炉显示温度达到设定值并稳定后,其温度变化20℃的恒温带长度不应小于6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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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设备可自行判断全硫是否释放完全,并自动结束测试,可一次性放入25个样品,且在试验过程中还可随时插入或继续添加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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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软件系统支持无线wifi及有线网络接入设备,试验结果可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或网络传输进行数据转移,检测设备可实时将数据向软件系统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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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具有断电自动记忆功能:测试过程中仪器遇到停电时,测试系统能自动保存当前所有测试状态信息,开机即可继续测试未完成的样品,既不会丢失已完成的测试数据也不会导致没有测试的试样报废。 |
★2.1.2产品配置要求:
品目号 |
名称 |
序号 |
配置要求 |
1 |
安全阀离线校验台 |
2.1 |
0.4级精密压力表10个,量程分别为60、25、10、2.5、1.6MPa各2只。测量高、低压压力源的压力表2.5级量程60MPa各1只 |
2.2 |
法兰中心垫含规格DN400、DN350、DN300、DN250、DN200、DN150、DN125、DN100、DN80、DN65、DN50、DN40、DN32、DN25;外螺纹接头含规格DN80、DN65、DN50、DN40、DN32、DN20、DN15、DN10、DN8;内螺纹接头含规格DN25、DN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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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O”型密封圈,含DN400、DN350、DN300、DN250、DN200、DN150、DN125、DN100、DN80、DN65、DN50、DN40、DN32、DN25,每个规格不少于5只 |
||
2.4 |
气动打标机、中控台(含所需管路全套)、夹紧台2套(气、液各1套)、计量证书、随机资料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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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L或以上过滤水箱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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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库仑测硫仪 |
2.1 |
仪器整机、测硫系统、台式计算机(含显示器)、打印机、计量证书、随机资料一套。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专项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所有属于计量范畴的仪器设备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首次计量证书,其中本章“技术指标”中加下划线的参数以及文字表述需要有计量的必须包含在计量证书中。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2.1.3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出厂日期和供货时间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其他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规定时间内到货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日历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合同生效后国产货物4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完毕,所交货物须含首次计量证书 |
2.2售后服务
2.2.1项目要求
2.2.1.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三种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所供货物出厂日期和供货时间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并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2.2.1.2所有货物必须提供注明规格型号的随机附件、部件目录等。
2.2.1.3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集成、调试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试运行(若有)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2.2.2安装和调试
2.2.2.1中标人按有关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并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
2.2.2.2如设备安装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中标人应在设备安装之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并对采购人就安装场地环境的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2.2.2.3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采购人的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调试工作顺利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采购人或第三方配合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或第三方。
2.2.2.4中标人自行解决安装调试工具,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2.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2.2.3.1本次采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提供质保期2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在质保期内由原厂进行维保。质保期内每年提供至少2次的上门维护、保养。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2.3.2投标产品在国内须设有维修中心,并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当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中标人需提供2小时内电话咨询,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故障原因在48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2.2.3.3在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或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含)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需负责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半年内累计有十次(含)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投诉,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更换的仪器设备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2.3.4所有货物在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提供货物在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清单,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2.2.4技术培训
2.2.4.1为确保采购人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操作、损耗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中标人须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使其对整套设备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中标人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到现场进行技术答疑。
2.2.4.2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安装调试后提供现场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实验方法原理、实验操作、软件的使用、仪器维护、安全要点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课程讲义及培训进度计划表。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2.4.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目录的设备资料一套:
①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②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③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④使用说明书;
⑤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⑥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2.2.5包装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包装标准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3.验收
3.1验收标准
3.1.1采购人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或地方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清单及货物的品牌、参数、外观、配件、数量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如需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中标人提供被破坏的货物。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1.2产品质量、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须符合技术参数。
3.2验收程序和方法
3.2.1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3.2.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的使用部门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签署收货确认书。
3.2.3试运行:中标人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应主动邀请采购人对设备进行测试、操作,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各项指标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后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3.2.4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表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使用单位。
4.违约责任
4.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2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4.6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采购合同纠纷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存在中标后不予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后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形;签订采购合同后,由于投标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违约的;存在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合同诉讼等,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将被视同未能实质性满足本项目服务条款。
5.知识产权
5.1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5.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中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6.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6.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6.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6.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配置要求响应表
④商务条件响应表;
⑤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7.投标文件要求
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价格三个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后续评标阶段。
7.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注:所有投标文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宁德特检院607检管室)
8.3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016777593
8.4监督电话:0593-2885708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的应确保快递按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