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2022年度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280

根据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车辆租赁的需求,现对相关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2022-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

(一)供应商资质:在福建省内持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并在合格有效的营业期限范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采用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次采购项目以单价最低选择供应商,并结合供应商综合实力和服务质量确定。

三、招标控制价:以实际行驶公里数计算租赁费用,每公里限价不高于2.7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车辆需求数量:不配备驾驶员车辆≧4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实际使用数量,租期2年,自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止。

(二)车型参数要求:自动档SUV,排量1.6L(含1.4T)以上,中外合资品牌汽油车辆或混动车辆,裸车价不低于13万(以发票价格为准),车辆购置日期为2022年1月之后的非二手车辆,累计里程小于2万公里,车况良好(需经采购人确认),车辆应为同一品牌同一车型。

(三)服务要求

1.车辆费用:

1)车辆的燃油、日常维修(保养)、清洗(每月2次)、年检、保险等一切工作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车辆加油卡内金额应确保不低于500元/张。

2)日常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采购人应及时与中标方联系,救援可由中标方实施或经中标方同意后采购人代为实施,故障产生的救援与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车辆轮胎因正常磨损需更换的由中标方承担,如因采购方驾驶人员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轮胎异常损坏由采购方承担。

3)采购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购方应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处理,同时向中标方通告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事故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由中标方报保险公司勘查理赔。属于采购人责任范围(以交警责任认定为准),经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2.中标方提供车辆必须为中标方自有车辆(产权名称为中标方公司名称),不允许存在挂靠车辆。因车辆使用权纠纷问题,中标方负责解决(中标方承诺承担一切与车辆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纠纷处理期间,中标方应提供替代车辆。

3.车辆必须进行定期保养(以厂家规范为准),及时维修,确保车况良好。服务的车辆必须符合年审、环保要求,严禁提供有故障车辆,中标方有义务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4.中标方公司驻地为三明市三元区以外的,需签订一家定点的车辆维修公司,并要求距离三明分院5公里以内(参照高德地图导航)的具有二类汽车整车维修资质的汽车修理服务公司。

5.车辆保险要求:中标方所提供的车辆保险应手续齐全且均具有交强险和必须的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司乘险(每座5万×5)、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车损险(包含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且均为不计免赔。使用过程中若因保险未买足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车辆手续不完整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6.车辆均应装设北斗定位系统,并提供客户端账户供采购人查询。

7.车辆事故、故障或维修、保养期间,采购人若有需要,中标方应提供同等的代用车辆。一年内中标方出现10车次不能满足采购人车辆需求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违约1车次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8.管理服务:中标方应提供车辆规范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管理、车辆维修管理(维修保养计划)等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给予采购人,并派专人与采购管理人员共同管理车辆。

9.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方所需要的车辆,若无法提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

(四)租赁费结算:

1.以实际中标价格及双方确认的里程数,按月结算,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里程数确认:以车辆内置码表计量工具为主,定位系统里程统计数为辅,码表里程数与定位系统里程数误差值不差超过100公里,否则取两者低值。

3.核算租用里程时段:以两方协商确定的车辆交接凭证作为车辆使用或归还的凭证。

四、其它需补充条款:条款如与今后的政府车改政策或相关规定冲突,以政策或规定内容为准执行,双方协商不下或政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评标及中标方式

在相关资质符合的条件下,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若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报价时,则由评审组讨论确定

 六、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内容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四)报价函

(五)租赁车辆情况表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模板见附件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10:00前送达,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陈大德安工业区30号三楼省特检院三明分院综合室

邮编:365000

联系人:华红军     联系电话:0598-8223552


车辆租赁招标书.doc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二)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三)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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