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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应急预案7小时安全排险浙江省质监部门快速反应化解一液化石油气罐车重大险情
发布时间:2008-07-3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907


 

  6月19日,浙江省质监局在7个小时内及时处理了一起液化石油气罐车重大险情。这是国内此类事故抢险中既保证安全又损失最小的一次应急处置。  6月19日12时30分,浙江省质监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质监局重大事故险情紧急报告,反映温州市乐清宝乐能源公司一辆装满液化石油气的汽车罐车在高速公路上起火燃烧,虽然已将大火扑灭并把汽车罐车拖到余杭塘栖高速公路出口处,但由于汽车罐车和车上的罐体及其安全附件已经严重烧损、变形,罐体内的21吨易燃易爆液化石油气随时可能泄漏爆炸,严重危及了周围百姓及建筑物的安全,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

  12时40分,浙江省质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杭州市质监局组织的4名液化石油气专家,携带专用抢险装备和检测设备赶赴余杭出事现场。抵达现场后,专家们立即开展现场检查。根据以往惯例,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一般会对残存在罐体内的液化石油气进行引流燃烧。抢险专家们通过对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及其安全附件的烧损情况、材质损伤情况、汽车罐车近距离移动时的可靠性,以及万一在移动过程中液化石油气泄漏对周边建筑物和居民的安全影响风险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分析,打破常规,提出了安全风险最小、排险时间最短、损失最小的抢险方案。

  16时40分,专家们决定将这辆严重烧损的汽车罐车拖向附近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19时,这辆汽车罐车抵达充装站后,质监抢险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更换了已经被大火严重烧损的阀门,并安装了汽车罐车与充装站储罐之间的连接管道,将汽车罐车中的21吨液化石油气置换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储罐内。  19时20分,这次紧急抢险任务完成,从而有效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险情。(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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