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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机房精密空调维保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6605


我院因工作需求,需聘请专业人员对省院金山大楼信息机房内的精密空调进行维保,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机房精密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2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电气设备或空调设备的安装、维修及保养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维保地点和周期

1.维保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省特检院金山大楼信息机房)。

2.维保周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

3.维保空调型号: (1)1台世图兹CCD201A精密空调

(2)1台海瑞弗风冷型TADR0362精密空调

(二)维保要求

序号

维护保养周期

项目

维护保养内容

1

每季度一次

控制系统

1. 检查LED,显示单元是否正常,各设置参数是否正确。

2. 查看历史报警记录对报警内容进行分析消除隐患。

2

加湿器

检查蒸汽加湿器是否结垢,做进出水的水流实验情况。

3

外部冷凝器和干冷器

1. 风扇:检查风扇转动,有无异常噪声,运行电路是否正常。

2. 检查室外冷凝器的电源开关,工作是否正常。

3. 检查压力继电器,对室外风机的控制是否与设置的一致。

4. 调速器:检查调速器的工作状态,控制是否灵敏。

4

蒸发器

检查蒸发器是否清洁,如有污垢用药剂清洗。

5

室内风机

1. 检查风机马达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并且轴承是否发热。

2. 检查耗电量。

3. 对于由皮带传动的机组,检查传动皮带,用手指拉紧时,是否可延长2cm。

6

电加热器

1. 检查三级电加热器的各级加热电流及各电气接点是否正常。

2. 电加热器的过热保护是否灵敏。

7

电路

1. 检查电源的各相电压、电流。

2. 对各接点进行紧固,确保安全。

3. 对24V控制线路进行检测,确保控制的灵敏。

4. 对各种保护进行检测,(例如高压保护、低压保护、过热保护、相续保护等)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8

制冷系统

1. 检查运行压力(高压、低压)是否正常。

2. 检查压缩机的三相绕组是否正常。

3. 进行过热度的测试,判断系统是否正常。

4. 压缩机工作时的声音是否异常。

9

排水系统

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如有水垢或异物阻塞管道,须疏通管道,保证排水顺畅。

3.故障应急处置服务

(1)中标人应提供全年全日24小时维保人员紧急维修服务,招标人的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者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及时通过电话及其他方式提供咨询及一般故障解决的建议和指导。如需现场服务,中标人应及时到达现场检测并排除故障,负责相关零部件的维修。

(2)在维保过程中单价100元以下(含100元)的配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如需更换单价100元以上配件,应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故障应急响应时间为:电话响应时间为20分钟内回复并提供解决方案,现场响应为2小时内达到现场处理故障。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验收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维护保养服务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以及频率执行,填写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表》及《设备检修单》交付招标人作为验收材料;

2.维保周期结束后,中标人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组将根据合同要求核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3.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2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1.完成2次季度维保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支付;

2.完成4次季度维保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支付。

八、违约情况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未能满足项目进度安排或者未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材料的(不可抗力除外),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信息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705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71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承诺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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